碳交易:国内碳市场-碳市场基础
碳交易:国内碳市场-碳市场基础

碳交易:国内碳市场-碳市场基础

在 “双碳” 目标的大背景下,碳交易已经从一个专业的环保概念,变成了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市场机制。

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国碳市场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今天我们就从最基础的概念入手,带大家全面了解国内碳市场的核心框架和发展现状。 

一:碳交易是什么

在讨论国内碳市场之前,有必要先厘清一个容易被混淆的问题:同样是给碳排放“定价”,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不同的路径。

北欧国家(丹麦、挪威、瑞典等)、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加州、日本部分地区、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以及新加坡等,选择的是碳税。 企业按照排放量向税务部门缴税,资金用途相对灵活,可以用于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支出。

而中国台湾地区在2023年推出了全球首个碳费制度。 碳费和碳税虽然都是对排放行为收费,但有两个显著区别:一是征收主体不同,台湾的碳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取,而非财政部门;二是资金用途受到严格限定,必须专款专用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不能挪作他用。

中国大陆、欧盟、韩国、英国等则选择了另一条路径——碳交易。 简单来说,政府先划定一个排放总量上限,再把这个总量拆分成一个个配额分配给企业。 排放少的企业可以把富余配额卖给排放超标的企业,排放多的企业则需要花钱购买配额来覆盖超额部分。

这样一来,减排不再是单纯的行政命令,而是变成了企业可以计算的成本与收益。

二:政府碳定价的三种主流方式 

要理解碳交易,首先得明白政府为什么要给碳定价。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经济手段让排放温室气体的企业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从而激励企业主动减排。 目前全球范围内,政府碳定价主要有三种方式:  

碳税:由财政部门征收,收入可用于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 目前丹麦、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以及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加州、新加坡等地区都在实行碳税制度。 

碳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取,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中国台湾是全球首个实行碳费的地区。 

碳交易: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碳价,中国大陆、欧盟、韩国、英国等都采用了这种方式。  

三:碳市场的基本分类 

碳市场不是一个单一的市场,而是由多个不同类型的市场组成的体系。 按照交易主体和目的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 

强制碳市场 

由政府主导建立,要求达到一定排放规模的企业必须参与。 企业会获得政府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如果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就需要在市场上购买;如果有盈余,则可以出售获利。 

国内的强制碳市场就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国际上则包括欧盟、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碳市场,以及国际民航组织推出的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机制 (CORSIA)。 

自愿碳市场 

企业、机构或个人出于自愿碳中和的目的,购买经过核证的减排量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

 国内的自愿碳市场主要包括 CCER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和碳普惠机制;国际上则有清洁发展机制 (CDM)、自愿碳减排核证标准 (VCS)、黄金标准 (GS) 等多种核证体系。 

四:双碳目标与中国碳市场的诞生 

中国碳市场的建立,与 “双碳” 目标紧密相连。 

2020 年 9 月 22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世界庄严承诺:中国将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同时明确了 2030 年的具体目标: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 25%,单位 GDP 碳排放与 2005 年相比下降 65% 以上,风电、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2021 年 9 月 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1 年 7 月 16 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进入了实质性运行阶段。 

五:中国碳交易的监管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碳交易监管体系,从法律法规到实施细则,层层递进,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法律法规层面 

2024 年 1 月 5 日,国务院第 23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部门规章层面  

强制碳市场:2020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 

自愿碳市场:2023 年 10 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  

实施细则层面 

包括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温室气体排放 MRV (监测、报告、核查) 规则,以及自愿碳市场的注册登记细则、交易结算细则、项目方法学等。 

在监管职责分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负责交易产品登记和交易结算服务;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集中统一交易。 

六:碳交易到底是怎么运作的? 

很多人觉得碳交易很神秘,其实它的基本原理并不复杂。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假设政府给 A 企业和 B 企业各分配了 1000 吨的碳排放配额。 到了年底,A 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际只排放了 800 吨,那么它就有 200 吨的盈余配额可以出售;而 B 企业因为扩大生产,实际排放了 1200 吨,那么它就需要在市场上购买 200 吨配额来完成履约。 

同时,C 企业通过植树造林、开发可再生能源等项目产生了减排量,这些减排量经过核证后可以变成 CCER,卖给需要的企业用于履约。 D 企业则出于社会责任的考虑,自愿购买 CCER 来实现自身的碳中和目标。 

这就是碳交易的基本逻辑:通过市场机制,让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多减排,减排成本高的企业购买配额,从而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整体减排目标。 

七:中国碳市场的 “7+2+1” 格局 

中国碳市场形成了独特的 “7+2+1” 格局:  

“7”: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 7 个首批地方试点碳市场 

“2”:后来主动申请加入试点的四川和福建 (其中四川未正式启动交易)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这些地方试点碳市场从 2013 年开始陆续上线交易,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 20 多个行业,近 3000 个重点排放单位。 它们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摸索了制度、锻炼了人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八:全国碳市场:从试点到统一的发展历程 

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2014 年:全国碳市场的构想首次出现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 

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电力行业)》,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 

2020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启动第一个履约周期 (2019-2020 年) 

2021 年 7 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 

2023 年 12 月:第二个履约周期 (2021-2022 年) 结束,此后履约周期改为一年一次 

2025 年 3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作方案,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这次扩围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管控行业从 1 个增加到 4 个 

纳入企业数量从约 2200 家增加到约 3500 家 

纳入排放规模从约 50 亿吨增加到约 80 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 60%  

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中心设在上海,登记中心设在武汉。 配额分配方法以基准线法为主,这种方法更加公平,也更能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减排。 

九:2024-2025 年碳市场交易数据速览 

根据最新发布的《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 (2025)》,截至 2025 年 8 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 6.96 亿吨,累计成交额 478.26 亿元。 

2024 年是全国碳市场实行年度履约的第一年,全年累计成交量 1.89 亿吨,虽然交易量同比小幅下跌,但碳价显著上涨至 100 元 / 吨左右,带动年度成交金额达到 181.14 亿元,创市场启动以来的历史新高。 

地方试点碳市场方面,2024 年整体成交量达 6684 万吨。 各试点市场表现分化明显,湖北市场表现最为突出,成交量从 2023 年的 1166.62 万吨大幅增长至 2024 年的 3001.37 万吨。 成交价格方面,北京市场均价最高,达到 101.6 元 / 吨,重庆市场涨幅最大,同比上涨 37.1%。 

从地方试点到全国统一,从单一行业到多行业覆盖,中国碳市场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随着市场规则的不断完善和交易体系的日益成熟,中国碳市场有望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

从更长的周期看,中国全国碳市场的运行经验不仅关乎国内减排目标的实现,也将深刻影响全球碳定价机制的演进方向。 一个运行稳健、价格信号清晰、参与主体多元的碳市场,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市场引擎”。

执笔作轻舟,载星河渡鲸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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